国务院新规:严禁手机等电子产品入中小学课堂 校园内限售含糖饮料

2019-07-18 10:13:25来源:

  7月1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针对中小学生的健康问题,分别从个人、学校、家庭、政府四个层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目前肥胖、近视等健康问题已经成为中小学生群体的突出问题。根据2014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我国7-18岁城市男生和女生的肥胖检出率分别为11.1%和5.8%,农村男生和女生的肥胖检出率分别为7.7%和4.5%。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其中,6岁儿童为14.5%,小学生为36.0%,初中生为71.6%,高中生为81.0%。

  对于正在成长发育中的中小学生来说,在此期间有效保护、积极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意见》指出,学校层面,应当从以下几点做起: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为学生提供符合健康要求的学习环境。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要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向学生教授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防控、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知识,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健康教育。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

  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此外,还应加强对学生营养管理和营养指导,中小学校食堂禁止提供高糖食品,校园内限制销售含糖饮料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政府角度,要从以下几点出发:

  制定健康学校标准,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分阶段确定健康教育内容并纳入评价范围,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逐步覆盖所有学生。

  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屏幕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全面加强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鼓励研发传播集知识性、教育性、原创性、技能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优秀网络游戏作品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与学校负责人奖惩挂钩。把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纳入考试内容,把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和升学的重要指标,将高中体育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高考综合评价体系。

  《意见》指出,家长应通过亲子读书、参与讲座等多种方式给予孩子健康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形成良好健康行为,合理饮食,规律作息,每天锻炼;注重教养方式方法,既不溺爱也不动粗,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生8个小时。

  减少孩子近距离用眼和看电子屏幕时间,陪伴孩子时尽量减少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确保孩子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鼓励支持孩子参加校外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建议家长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建议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保障营养质量,鼓励孩子不挑食、不偏食;随时关注孩子健康状况。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控烟行动的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发布烟草广告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