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的通知

2019-06-25 14:07:48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市直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条件和标准,认真组织辖区学校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推荐上报,并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直学校直接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胡东霞,联系电话8489530。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4395206@qq.com。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创建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

  (依申请公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创建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34号),现将创建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引导地方和学校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加强体育师资和场地设施建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切实让广大学生在足球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不断提高校园足球发展质量和水平,为中国优秀足球后备人才的成长开辟新通道。

  二、创建范围和条件

  (一)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创建(2018-2025)和2018年“满天星”训练营遴选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办函〔2018〕14号)确定的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创建指标,合理统筹发展规划数量。凡符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达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70分以上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特色学校。凡符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基本要求(试行)》的县(区)均可申报试点县(区)。

  (二)“满天星”训练营。“满天星”训练营在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或试点县(区)范围内推荐。符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基本要求(试行)》的改革试验区或试点县可申报。

  三、创建原则

  (一)统筹兼顾,合理匹配。要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按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倾斜,要有利于区域联赛开展和校园足球的普及。

  (二)注重衔接,便于升学。要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充分考虑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现状,优先考虑片区内小升初对口直升学校,要有利于学生升学和长期足球训练。

  (三)立足长远,因地制宜。要着眼于中长期发展,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引导,鼓励多元化,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努力争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充分考虑到区域内发展的基础条件、发展规划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带动本区域内校园足球的全面发展。

  (四)做好存量,发展增量。要对区域内已有的存量学校进行评估,不断加大建设、投入力度。要侧重于校园足球的师资、场地、经费、政策扶持和人才培养通道建设等关键环节,不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进行创建申报。

  四、申报程序

  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创建由自主申报、推荐审核、综合认定三个阶段组成。

  (一)自主申报。凡达到基本条件的学校和县(区),按照申报系统说明(附件2)进行申报,经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二)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市(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市(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确定为本年度的创建单位,向教育部进行推荐,做到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三)综合认定。教育部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面向社会公示后,最终认定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名单。

  五、政策支持

  (一)教育部对经综合认定的相关单位分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

  (二)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享有本地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全国性的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等相关工作将优先面向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开展。

  (三)全国校足办连续三年为“满天星”训练营提供专项建设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聘请高水平国内外教练,组织开展教学、训练、比赛和选拔性竞赛等。

  (四)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市(州)参照全国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训练营的组织模式,布局本地域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训练营,形成梯队建设体系。

  (五)省教育厅适当布局省级训练营,开展青少年足球精英训练,重点培养足球运动苗子,为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提供综合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相关要求,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报告;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备案可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二)各地要加大对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管理。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把“条件有基础、发展有意愿、开展有特色”的学校和市(县、区)推选出来。对于区域内未达标准的学校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到2025年完成发展规划目标。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统筹协调。请各地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申报,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请各地汇总各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年度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周宏萍,联系电话:027-87278553;电子邮箱:hbjyttwy2018@163.com。

  附件:

  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创建申报系统说明

  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创建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附件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

评审指标

主要观测点

评审内容与分值

分值分配

得分

组织领导(10分)

落实国家政策,

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

(4分)

学校体育指导思想明确,重视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把校园足球作为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举措(1分),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分),有校园足球发展目标及规划并符合学校实际(2分)

4

健全工作机制

(2分)

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专人负责,学校其他机构共同参与(1分),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1分)

2

完善规章制度

(4分)

制定有校园足球工作招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1分)、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1分)、运动安全防范措施与保障(1分)、师资培训规章制度(1分)

4

条件保障(27分)

体育师资队伍

(7分)

体育教师配备达到国家标准(2分),足球专项教师大于4、3、2、1人(含)以上(分别给4、3、2分),每年有一次以上培训机会(1分)

7

体育教师待遇

(4分)

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和足球训练及活动计入工作量(2分),并保证在评优评比与工资待遇(1分)、职务评聘(1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4

场地设施建设

(10分)

场地设施、器械配备达到国家标准(3分),并建设有11、7、5人制的足球场地(分别给5、4、3分),能满足教学和课余足球训练需要,足球器材数量齐备、并有明确的补充机制(2分)

10

体育经费投入

(6分)

设立有体育工作专项经费,每年生均体育经费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的10%(3分),能为学生购买有校方责任险(1分),并为学生新增购买运动意外伤害险(2分)

6

教育教学

(27分)

教学理念

(4分)

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坚持健康第一,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达到100%(2分),把足球作为立德树人的载体,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优良率达到30%(2分)

4

体育课时

(9分)

开足开齐体育课(1—4年级每周4学时,5—6年级每周3学时,7—9年级每周3学时,9—12年级每周2学时)(3分),义务教育阶段把足球作为体育课必修内容(1分),每周每班不少于一节足球教学课(3分),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1分),每天安排有体育大课间活动(1分)

9

足球课程资源

(8分)

开发和编制有足球校本教材(3分),有详细的足球教学教案(2分),每周实施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足球教学和课外活动3、2、1次(分别给3、2、1分)

8

校园足球文化

(6分)

每学年有4、3、2、1次足球主题校园文化活动(如摄影、绘画、征文、演讲等)(分别给4、3、2、1分),建立有校园足球信息平台(1分),动态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1分)

6

训练与竞赛(33分)

足球社团组织

(9分)

学校成立足球俱乐部或兴趣小组(3分),小学三年级以上建有班级代表队(1分)、年级代表队(1分),学校建有校级足球代表队男队(1分)、女队(1分),学生基本达到全员参与足球(2分)

9

开展训练

(12分)

学校足球代表队和课外足球俱乐部制定有系统、科学的训练计划(2分),每周开展课余足球训练5、4、3、2次(分别给5、4、3、2分),并配备有安全、医疗等应急方案(1分),每学期邀请校外专业教练员提供技术指导不少于5、4、3、2次(分别给4、3、2、1分)

12

组织竞赛

(8分)

制订有足球竞赛制度(1分);每年组织校内足球班级联赛(2分),每个班级参与比赛场次每年不少于10、5场(分别给2、1分),积极参加区域内校园足球联赛(2分);承办本地足球比赛次(1分)

8

文化学习

(4分)

对学校足球代表队运动员参加训练、比赛,制定有具体的文化学习计划和要求(2分),其文化学习成绩达到同年级平均水平(2分)

4

后备人才培养(3分)

输送优秀学生

运动员

(3分)

近年向上一级学校足球运动队输送优秀人才不少于3、2、1名(分别给3、2、1分)

3

总得分

一票否决

1.未能确保每周一节足球课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连续两年下降

3.未开展校内班级联赛活动

  
附件2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创建申报系统说明

  1.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shenbao.sportsdata.cn

  2.本次网上申报流程沿用往年网上申报流程。

  3.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参看网站上的“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的网址为:

  https://shenbao.sportsdata.cn/soccerda/system/system/faq。

  4.各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继续使用2016、2017年申报系统的账号。如已经忘记密码,可以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账号管理功能,帮助下属机构获取账号信息,并重置密码。如果以上两个方式依然不能找回账号密码,请参见“常见问题”第1条。

  5.申报学校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各学校通过注册的方式获得系统账号,在注册时,账号、密码由学校自行设置。注册完成后,请登录并按要求填报材料。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应权限要对申报学校的材料进行网络审核,并点击“提交”进行推荐。

  7.申报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请参见注册登录后,页面上方设有填写申报材料的帮助文档,可自行下载学习。如有疑问,可拨打页面上的咨询电话。

  附件3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申报汇总表

       市、州教育局盖章 报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一)特色学校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学校类别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属县(市、区)

1

2

3

4

  注:学校类别可按“A小学,B初中,C高中,D完全中学,E9年一贯制学校,F12年一贯制学校,G民办学校”填写。

  民办学校可多选填写类别。

  (二)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

序号

单位名称

申报类别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属县(市、区)

1

2

3

  注:申报类别可按“试点县(区)、训练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