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毕业生去向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06-20 16:07:05来源:

  区域各中小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十堰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19〕5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义务教育控掇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同时,为了真实掌握中、小学毕业生去向,准确统计义务教育阶段升学率,为教育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评估提供有效参考依据。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每年9月份采集中、小学毕业生去向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及内容

  信息采集对象为当年小学、初中毕业生(包括初中未参加中考学生),信息采集内容以《张湾区中小学毕业生去向统计表》(附件1)统计内容为准。

  二、信息采集时间

  信息采集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30日。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将所填写的附件(中学填写附件1、附件2;小学填写附件1、附件3)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张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稿(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中小学毕业生去向统计分析将为中小学招生划片、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等教育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2. 提前谋划。因统计对象为毕业学生,统计工作有一定难度,各学校务必提前谋划,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先做好基础信息的摸底工作,特别是要提前将学生及家长的联系方式摸准,毕业年级各班级家校联系微信群、QQ群在统计工作未完成以前不要解散,以便于学生离校后,班主任能和学生或家长取得联系,方便收集信息。

  3. 信息准确。各学校要在每年9月中下旬,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入学稳定后进行信息采集,保证统计信息完整、准确,对于到外地就学的学生要一并统计在内。要防止个别教师不经过核实只根据自己了解的大致情况,随意填写或留有大片空白信息不填应付了事。

  4. 及时报送。中小学毕业生去向信息是计算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高中阶段升学率、高中阶段毛入率等上报数据的主要参考依据,请各中小学务必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采集信息,按时上报。张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8523479,联系人:周娟,QQ:1186783191。

  


  张湾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